本基金會有鑑於『社區照護服務模式』更可深入社區,為弱勢族群及失能者提供更多的服務,遂於99年起承接政府委託之居家服務業務,聘任具照顧服務員證照之服務員提供長輩專業居家服務。
基隆市服務區域:全市
新北市服務區域:汐止區、雙溪區、平溪區、萬里區
臺北市服務區域:士林區、北投區、內湖區、南港區

(一) 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:

1. 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:
換洗衣物之洗濯與修補、案主生活起居空間之居家環境整理、
家務與文書服務、餐飲服務、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構、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。

2. 身體照顧服務:
包含協助沐浴、如廁、穿換衣服、進食、服藥、口腔清潔、翻身、拍背、
肢體關節活動、上下床、陪同散步、運動、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、其他相關之身體照顧服務。

服務對象與收費標準


1. 年滿「65歲以上老人」及「身心障礙者」,因身心功能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者。
2.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未滿50歲失能者及50歲以上失智、慢性精神病患、智能障礙及自閉症者。
3. 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、未聘僱看護(傭)、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。
4. 收費標準:政府依照民眾之失能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,提供不同補助額度。